1.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2.承辦單位:南投縣立南投國中
3. 應考資格:
一、年滿14歲(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1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4.報名日期及時間:108年1月25日(星期五)至108年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
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
5.報名地點:南投國中,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祖祠路361號, 電話:049-222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