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國小因應近期疫情升溫,有關「校外教學、跨校活動、跨班活動、校外人士入校」防疫措施說明

埔里國小因應近期疫情升溫,有關「校外教學、跨校活動、跨班活動、校外人士入校」防疫措施說明

111.4.18埔小第6次防疫小組會議決議

Q1:有關暫緩或順延本校戶外教學活動乙案?
A1:本校本學期戶外教學活動,依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序號85875號及85981號內容,暫停至4月30日或延期辦理。


Q2:有關暫緩或順延本校跨班活動(週二學生社團、學習扶助、校隊練習、課後場地租借團體、學生朝會…等)乙案?
A2:
(一)週二學生社團:
屬大範圍人員之跨班移動,故至4月30日前暫停辦理。

(二)校隊練習(校內-棒球、女壘、籃球、足球、射箭、跆拳、武術、資訊科技;校外-游泳):
1.為減少本校跨班移動之情況,故至4月30日前暫停練習。
2.若因重要比賽在即,必須於4月30日前練習,請該校隊提出防疫計畫書,經學校核可後進行,並做好各項防疫措施。

(三)課後場地租借團體(弦樂、烏克麗麗、薩克斯風、舞蹈、宏亞桌球、群力桌球、埔里地區足球培訓營):
1.依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序號85842號規定「校園室內外場域含操場如非必要公務,不對外開放及外借」,故本校場地至4月30日前暫停外借。
2.若無法停課者,可依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序號86044號規定改採線上方式執行。
3.若因本校暫停外借場地而延伸之租賃退費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辦理。

(四)學生朝會、跨班級學生宣導活動:
屬大範圍人員移動及群聚,故4月30日前暫停辦理。

(五)潛能班上課:
為兼顧學生受教權,且為小範圍人員移動,故不暫停。

(六)學習扶助上課:
為兼顧學生受教權,且為小範圍人員移動,故不暫停。

(七)其他未盡事宜或無歸類到之活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南投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Q3:有關暫緩或順延外聘老師(教練)、校外指導教師(教練)、本校及外校家長、外校學生、志工(圖書、保健)入校服務或參與活動乙案?
A3:
(一)社團或課程外聘老師(教練):
因本校公務活動所需,故繳交施打兩劑疫苗以上之黃卡者,可入校(若政府更改規定為須施打三劑疫苗時,依屆時規定辦理)。

(二)學校志工:
因本校公務活動所需,故繳交施打兩劑疫苗以上之黃卡者,可入校(若政府更改規定為須施打三劑疫苗時,依屆時規定辦理)。

(三)代理代課老師:
因本校公務活動所需,故繳交施打兩劑疫苗以上之黃卡者,可入校(若政府更改規定為須施打三劑疫苗時,依屆時規定辦理)。

(四)到校洽公人員:
經量測體溫、實聯制、佩戴口罩後,可入校(活動範圍:本校行政大樓)。

(五)隨校隊(社團)練習之外校學生:
不可入校。

(六)隨校隊(社團)之家長:
不可入校。

(七)一般家長:
1.到校洽公:經量測體溫、實聯制、佩戴口罩後,可入校(活動範圍:本校行政大樓)。
2.拿東西給學生:東西放於警衛室,由警衛人員聯絡學生到警衛室拿取,家長不入校。

(八)廠商:
1.到校洽公:經量測體溫、實聯制、佩戴口罩後,可入校(活動範圍:經各處組承辦人同意,可送貨至指定地點)。
2.教科書商找老師:請於校門口外接洽,教科書商若非公務找本校教科書承辦人,請勿入校。

(九)其他未盡事宜或無歸類到之人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南投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埔里國小防疫小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