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3日臺教秘(五)字第1144100962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亦可至南投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下載,連結:https://reurl.cc/Z4kgZW(路徑:南投縣特教資源中心>資源分享>資料公開>法規資料庫>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秘書處吳小姐,電話:(02)7736-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