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1份,請參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70005808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
鄉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該署特訂定旨揭計畫,
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鄉學校從事教學
訪問,以提升偏鄉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三、有關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計畫期程: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
1、受訪學校:教育部公告之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優
先,另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得提出申請。
2、教學訪問教師: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或公立國民中
小學退休教師,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
申請:
0
1070000447
■教■務■處■■■
■收■文:■10■7/■02■/0■1
■有■附■件■■■■
54
第2頁, 共3頁
裝
訂
線
(1)曾獲全國性、各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
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
(2)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地方國
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年資二年以上者。
(3)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二位以上教師
者。
(4)具教育理念及熱忱,並經地方政府推薦者(須提出
具體教學事蹟)。
(三)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補助交通費,服務滿二學年且經評選
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2、教學訪問教師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之費用
,及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3、受訪學校: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及教學訪
問教師住宿之相關補助。
四、本案申請時程:
(一)受訪學校:即日起至107年4月10日止。
(二)教學訪問教師:即日起至107年4月17日止。
(三)請於時程內檢附相關申請資料逕寄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鄭俊杰。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
宜楣小姐:
(一)連絡電話:07-8060505#1202。
(二)電子信箱: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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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0005808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
鄉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該署特訂定旨揭計畫,
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鄉學校從事教學
訪問,以提升偏鄉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三、有關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計畫期程: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
1、受訪學校:教育部公告之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優
先,另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得提出申請。
2、教學訪問教師: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或公立國民中
小學退休教師,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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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00447
■教■務■處■■■
■收■文:■10■7/■02■/0■1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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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獲全國性、各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
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
(2)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地方國
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年資二年以上者。
(3)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二位以上教師
者。
(4)具教育理念及熱忱,並經地方政府推薦者(須提出
具體教學事蹟)。
(三)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補助交通費,服務滿二學年且經評選
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2、教學訪問教師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之費用
,及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3、受訪學校: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及教學訪
問教師住宿之相關補助。
四、本案申請時程:
(一)受訪學校:即日起至107年4月10日止。
(二)教學訪問教師:即日起至107年4月17日止。
(三)請於時程內檢附相關申請資料逕寄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鄭俊杰。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
宜楣小姐:
(一)連絡電話:07-8060505#1202。
(二)電子信箱: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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