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國中及草屯國小2校108學年度藝術才能班(音樂類)招生簡章
一、 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培育具有優異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美術及音樂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增進上述學生具備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特辦理本縣藝術才能班招生事項。
三、 旨案招生類別為音樂藝術才能類型,招生對象以國中及國小為主,詳細招生內容以簡章為主。
四、 招生簡章請逕至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法令規章-法規文件-文件下載區(網址:http://sso.ntct.edu.tw/Bulletin/ResPubforNtct.aspx)、2校學校網站下載或親自至學校領取。
二、 為培育具有優異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美術及音樂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增進上述學生具備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特辦理本縣藝術才能班招生事項。
三、 旨案招生類別為音樂藝術才能類型,招生對象以國中及國小為主,詳細招生內容以簡章為主。
四、 招生簡章請逕至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法令規章-法規文件-文件下載區(網址:http://sso.ntct.edu.tw/Bulletin/ResPubforNtct.aspx)、2校學校網站下載或親自至學校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