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之作業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36566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 本獎團體、法人、學校與個人之推薦,請於108年5月31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
四、 檢附推薦表及作業要點。
五、 本案如有填表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林靜宜小姐,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20。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36566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 本獎團體、法人、學校與個人之推薦,請於108年5月31日前向本府提出申請。
四、 檢附推薦表及作業要點。
五、 本案如有填表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林靜宜小姐,電話02-23110574轉分機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