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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函轉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8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07917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獎學金申請延長至108年10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該會(23155新北市新店區達觀路32號)辦理評選作業,逾期將不受理,連絡人:楊先生(02-2213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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