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第2-2期-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教案設計競賽
南投縣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第2-2期-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教案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資(四)字第1080044051J號函
(二)教育部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國民中小學校園數位建設」計畫。
(三)南投縣政府109年1月7日府教國字第1090010573號函。
二、目標:
(一)提升教師運用資訊科技於輔助教學之能力,並擴散應用於互動教學及創新教學,增進教學成效,以學習者為中心,豐富學生學習內涵及教育模式。
(二)鼓勵教師發展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教案,以改進教學方法,提升教學品質。
(三)促進學校教師相互觀摩機制,發展自造教育學習社群,活化教學能量。
三、現況分析
鼓勵國中小教師,以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進行課程內容開發,擴展學生學習視野,促進教師專業成長。透過徵選活動,建置蒐集優良教學教案設計,分享提供所有國中小教師參考使用。透過資訊共享平台,縮小城鄉數位落差,並達成知識共享,提升教學成效。
四、需求評估
藉由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課程教案設計競賽,鼓勵教師開發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課程教案,預計優良教案數達120件,藉以建置優良教學教案活動設計資料庫平台,提供優質數位教材,數位化方式分享提供所有國中小教師參考使用。
五、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南投縣南投市康壽國民小學
六、競賽內容
(一)參加對象:南投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南投縣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第2-2期受補助70所學校,每校務必依據教案格式繳交4件(含)以上參賽,其餘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活動時程:自109年9月10日起至109年10月9日止。
(三)活動網站:http://www.kses.ntct.edu.tw//
(四)競賽類別: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課程教案設計主要分3類資訊科技應用層次競賽(教案格式請參見附件一),未符合格式者不採用。) 1.輔助教學 2.互動教學 3.進階(創新)教學
(五)評分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各類組進行初評及複評,由評審委員就資料進 行初評後進行分組討論複評,競賽評分標準如下:
項目 說 明 百分比
教案設計創意 內容設計具創新性、多元性,能活化教學模式。 30%
教案主題符合度 教學方法具體可行,內容符合能力指標。 20%
教案設計完整性 課程架構與教學內容適切,能符合學習目標。 20%
實際教學實用性 結合學校網路及智慧學習教室設備,具體實踐創新教學。 30%
七、作品繳交:資料上傳時間自109年9月10日起至109年10月9日止
(一)一人不限一件作品參賽,每件作品作者以1人為限,請務必註明服務單位。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校內或課堂發表例外)之作品為限,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的作品一概不得參加此次比賽。參賽作品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違者取消參賽資格,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教案設計可包含多個數位內容,將相關教材、簡報、學習單、測驗題、圖片、影片等參考檔案上傳。
(四)參賽作品上傳報名表1份(附件一)及完整教案2份 (含word檔及PDF檔,兩者內容須一致如附件二),上述任一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競賽。資料請上傳至http://www.kses.ntct.edu.tw/ 康壽國小網站,檔案上傳後請以電話向康壽國小周信裕組長確認(049-2243457,0917-663473),檔案名稱請統一,例”前瞻計畫教案設計-康壽國小周信裕(校名姓名)—輔助教學(競賽類別)—(作品名稱)。
(五)參賽者應確認參賽教案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如經發現參賽者違反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除追回已頒發之獎狀、稿費外。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六)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得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倘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其他輔助性程式可用任何語言形式撰寫,惟其執行碼,需由各投稿者自行負責編譯成伺服器可接受之執行碼。
(七)參賽教案編撰時,所有參考資料等均應註明資料來源及出處,並於教案中標明清楚,以維護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請以創用CC之姓名標示、非商業利用、相同方式分享授權。作品內容連結至其他網站或網路空間不予計分。
(八)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公布與發行之權利。
(九)得獎作品未來有公開場合播送之機會,建議參賽作品中所使用之公開資料取得授權,或使用創用CC授權之音樂。
(十)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八、競賽獎勵:
(一)競賽區資訊科技應用層次分為『輔助教學』、『互動教學』及『進階(創新)教學』三類分別競賽。
(二)各組依參賽類別作品數量及水準,錄取優良作品,賽後頒發績優作品作者獎狀及稿費(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
九、本競賽所需經費由行政院及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辦理本競賽有功人員報請南投縣政府敘獎以資勉勵。
十一、本計畫經核定後公佈實施,若有修正、補充事項公告於大會網站。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資(四)字第1080044051J號函
(二)教育部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國民中小學校園數位建設」計畫。
(三)南投縣政府109年1月7日府教國字第1090010573號函。
二、目標:
(一)提升教師運用資訊科技於輔助教學之能力,並擴散應用於互動教學及創新教學,增進教學成效,以學習者為中心,豐富學生學習內涵及教育模式。
(二)鼓勵教師發展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教案,以改進教學方法,提升教學品質。
(三)促進學校教師相互觀摩機制,發展自造教育學習社群,活化教學能量。
三、現況分析
鼓勵國中小教師,以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進行課程內容開發,擴展學生學習視野,促進教師專業成長。透過徵選活動,建置蒐集優良教學教案設計,分享提供所有國中小教師參考使用。透過資訊共享平台,縮小城鄉數位落差,並達成知識共享,提升教學成效。
四、需求評估
藉由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課程教案設計競賽,鼓勵教師開發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課程教案,預計優良教案數達120件,藉以建置優良教學教案活動設計資料庫平台,提供優質數位教材,數位化方式分享提供所有國中小教師參考使用。
五、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南投縣南投市康壽國民小學
六、競賽內容
(一)參加對象:南投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南投縣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第2-2期受補助70所學校,每校務必依據教案格式繳交4件(含)以上參賽,其餘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活動時程:自109年9月10日起至109年10月9日止。
(三)活動網站:http://www.kses.ntct.edu.tw//
(四)競賽類別:教學與學習應用「資訊科技」課程教案設計主要分3類資訊科技應用層次競賽(教案格式請參見附件一),未符合格式者不採用。) 1.輔助教學 2.互動教學 3.進階(創新)教學
(五)評分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各類組進行初評及複評,由評審委員就資料進 行初評後進行分組討論複評,競賽評分標準如下:
項目 說 明 百分比
教案設計創意 內容設計具創新性、多元性,能活化教學模式。 30%
教案主題符合度 教學方法具體可行,內容符合能力指標。 20%
教案設計完整性 課程架構與教學內容適切,能符合學習目標。 20%
實際教學實用性 結合學校網路及智慧學習教室設備,具體實踐創新教學。 30%
七、作品繳交:資料上傳時間自109年9月10日起至109年10月9日止
(一)一人不限一件作品參賽,每件作品作者以1人為限,請務必註明服務單位。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校內或課堂發表例外)之作品為限,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的作品一概不得參加此次比賽。參賽作品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違者取消參賽資格,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教案設計可包含多個數位內容,將相關教材、簡報、學習單、測驗題、圖片、影片等參考檔案上傳。
(四)參賽作品上傳報名表1份(附件一)及完整教案2份 (含word檔及PDF檔,兩者內容須一致如附件二),上述任一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參加競賽。資料請上傳至http://www.kses.ntct.edu.tw/ 康壽國小網站,檔案上傳後請以電話向康壽國小周信裕組長確認(049-2243457,0917-663473),檔案名稱請統一,例”前瞻計畫教案設計-康壽國小周信裕(校名姓名)—輔助教學(競賽類別)—(作品名稱)。
(五)參賽者應確認參賽教案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如經發現參賽者違反規定,將取消其參賽資格,除追回已頒發之獎狀、稿費外。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六)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得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倘需額外使用外掛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其他輔助性程式可用任何語言形式撰寫,惟其執行碼,需由各投稿者自行負責編譯成伺服器可接受之執行碼。
(七)參賽教案編撰時,所有參考資料等均應註明資料來源及出處,並於教案中標明清楚,以維護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請以創用CC之姓名標示、非商業利用、相同方式分享授權。作品內容連結至其他網站或網路空間不予計分。
(八)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重製、公布與發行之權利。
(九)得獎作品未來有公開場合播送之機會,建議參賽作品中所使用之公開資料取得授權,或使用創用CC授權之音樂。
(十)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八、競賽獎勵:
(一)競賽區資訊科技應用層次分為『輔助教學』、『互動教學』及『進階(創新)教學』三類分別競賽。
(二)各組依參賽類別作品數量及水準,錄取優良作品,賽後頒發績優作品作者獎狀及稿費(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
九、本競賽所需經費由行政院及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辦理本競賽有功人員報請南投縣政府敘獎以資勉勵。
十一、本計畫經核定後公佈實施,若有修正、補充事項公告於大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