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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15653號函辦理。
二、 該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特訂定「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冀希在該會助學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
三、 旨揭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四、 本案實施辦法、申請書、證件黏貼表及學生名冊等表件,可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之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下載。
五、 請承辦人員上傳學生基本資料(http://tinyurl.com/4xdhokv)及學生名冊(含承辦人資訊)(http://tinyurl.com/3s2d5dd),俾利審核結果通知。
六、 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110年3月10日前。
七、 申請書請使用110年1月22日修訂版,務必請學生詳讀條文並簽名。
八、 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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