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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花蓮縣國中新生調查表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3月1日府教學字第1120039364號函辦理。
二、 貴校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寄送至該學區國中(無則免填復),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三、 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如附件二),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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