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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區劃分表

說明:
一、 請學校於辦理新生報到作業時,確依旨揭學區劃分表審查新生戶籍,以符規範。
二、 本縣仁愛鄉南豐國小經教育部113年2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13628號函核定辦理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得不受原學區(南豐村)限制,招收縣內有意參與賽德克族實驗教育之學生,惟應優先招收原學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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