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埔里鎮埔里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

一、基本資料:
校名:埔里國民小學 班級數:43班 學生人數:1,063人 教職員工數:112人
承辦人/職務:卓志和/輔導主任 單位主管:卓志和/輔導主任 校長:鐘森雄 填表日期:114年6月24日

二、填表說明:
本檢核表請各校針對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方式、內容與效益作自我檢核,建置後請放學校網頁,以作為校內修正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之依據,並提供本縣推動家庭教育之參考。

三、學校自我檢核表:
南投縣113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
指標 檢核項目與重點 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
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
自評分數 訪視委員
一、教師面向:行政組織與運作(30%)

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
1.擬定推展家庭教實施計畫,定期召開相關會議,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標註「家庭教育」。(5)
5



2.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行政人員參加「家庭教育」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達成人數之占比)。(註一)

5分:50%、8分:80%、9分:90%、10分:100%
(依此類推)(10)

2-1.參加家教中心辦理之實體或線上課程:4人。


(1)南投縣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2)113年輔導團及績優學校業務交流及觀摩研習活動

(3)學校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研習線上課程


2-2.學校自辦研習:82人。

(1)新住民多元文化暨家庭教育研習


2-3.自行參訓:0人。


2-4.編制教師總人數:96人(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


2-5.達成比例:84%[(4-3)+(82-2)]÷96

8  
3.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並返校推廣宣導。(10)

0分:未派員
5分:提供派員資料
10分:提供返校推廣宣導佐證資料
10
 
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5)
3
二、學生面向: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20%)
1.檢視正式課程外,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10)

1-1.家庭教育正式課程(課程計畫):

(1)一年級領域課程計畫總表

(2)二年級領域課程計畫總表

(3)三年級領域課程計畫總表

(4)四年級領域課程計畫總表


(5)五年級領域課程計畫總表


(6)六年級領域課程計畫總表


1-2.家庭教育外加課程:

(1)依法規將教育議題納入課程計畫實施規劃(含家庭教育)

(2)一年級:校園社區共興學(第一學期第5~8週:生活智慧王)

(3)一年級:國際教育鄉土情(第一學期第6~9週:After School)

(4)二年級:校園社區共興學(第一學期第8~12週:快樂的家庭)

(5)二年級:校園社區共興學(第二學期第12~14週:在愛中成長)

(6)三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一學期第1週:爺爺奶奶不一樣、第11週:可愛的家庭)

(7)三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二學期第3週:百善孝為先、親密一家人)

(8)四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一學期第1週:溫馨祖孫情、第3週:中秋月圓人團圓)

(9)四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二學期第3週:當我們家在一起、第13週:我愛媽媽)

(10)五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一學期第1週:我愛我的祖父母、第3週:團聚中秋你和我、第19週:家庭劇場)
   
(11)五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二學期第3週:和家人做朋友、第11週:讓愛看得見)

(12)六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一學期第1週:有你才有我、第19週:家鄉的節慶)

(13)六年級:全人教育,幸福學苑(第二學期第9週:我好想你、第11週:孝順特務)

(14)全校:敬老活動-祖父母節活動(第一學期)
   
(15)全校:孝親家庭月暨母親節活動(第二學期)

(16)全校:慶生會(第一、二學期)


1-3.家庭教育補充教材或學習單:


(1)學習單:我是貼心小幫手

(2)學習單:我的超人守護者

(3)學習單:About My Mother

9


2. 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10)

2-1.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


(1)《失智友善》失智症社區宣講(第一場)

(2)《家庭與親職教育》家庭暴力防治宣導

(3)《親子同樂會》兒童開心廚房社團成果展(第一場)

(4)《成為祝福》生命暨親子音樂劇觀賞

(5)《失智友善》失智症社區宣講(第二場)

(6)《親子同樂會》兒童開心廚房社團成果展(第二場)

(7)《圓夢計畫》南投縣愛分享聚光圓夢計畫活動


2-2.成效分析:

(1)《失智友善》失智症社區宣講(第一場)成效分析

(2)《家庭與親職教育》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成效分析

(3)《親子同樂會》兒童開心廚房社團成果展(第一場)成效分析


(4)《成為祝福》生命暨親子音樂劇觀賞成效分析

(5)《失智友善》失智症社區宣講(第二場)成效分析

(6)《親子同樂會》兒童開心廚房社團成果展(第二場)成效分析

(7)《圓夢計畫》南投縣愛分享聚光圓夢計畫活動成效分析

10  
三、家長面向: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20%)
1.辦理親職教育活動(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親師座談(12)(註二)

0分:未辦、4分:1場、12分:3場
12


2.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如運用通訊軟體、社群平台…等)。(4)
4  
3.落實家庭訪視功能(4)。
4
四、高關懷家庭面向: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20%)
1.結合社區資源,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共同推展教育活動。(10)

1-1.結合社區及各界資源,推展教育活動,進而成為本校日後可運用的輔導資源網絡夥伴:

(1)結合《埔基醫療財團法人埔里基督教醫院》辦理失智友善社區宣講暨繪圖比賽教育活動

(2)結合《埔里山明影城》辦理生命教育《台灣超人》紀錄片公益觀賞教育活動

(3)結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辦理遊戲治療實習教育活動

(4)結合《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弱勢學生課業輔導教育活動

(5)結合《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公益愛心義賣教育活動


(6)結合《財團法人南投縣私立炫寬愛心教養家園》辦理小豬撲滿公益教育活動



1-2.結合社區及各界資源,扶助弱勢家庭,為本校高關懷家庭或弱勢家庭提供實質物資上的資助:

(1)《黃明水先生》每年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經費(學雜費、急難救助金)及生活用品


(2)《桃園市蘆竹區實踐禪心協會》每半年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食品物資箱


(3)《財團法人玉線玄門真宗教基金會》每年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食品物資箱


(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玉德慈善會》每年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白米及大甲麵

(5)《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每年邀請本校特教班學生享用午餐
  
(6)《台中市中美國際同濟會》本學期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愛心早餐券

(7)《Mr鍋》本學期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愛心餐券

(8)《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本學期捐助本校弱勢家庭學生獎助學金
 
10

2.依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10)(註三)

2-1.擬定各項輔導相關計畫:


(1)埔里國小113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2)埔里國小113學年度學生輔導工作員會設置要點

(3)埔里國小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轉介表單、結案紀錄表


(4)埔里國小輔導資料管理辦法


2-2.召開各項輔導相關會議:

(1)
家庭教育工作委員會會議

(2)個案輔導會議

(3)
偏差行為學生個別化需求評估會議

(4)個案學生各階段轉銜會議

(5)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


2-3.推動各項輔導相關機制:

(1)小團體輔導


(2)個案輔導

(3)認輔制度


(4)班級輔導


(5)入班特教宣導


(6)申請南投縣特殊教育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入校服務


(7)參加南投縣高關懷學生輔導實務研討工作坊

10  
五、其他特色(10%)
1.於學校首頁連結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網址或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活動(例如:podcast、FB)(3)
3
2.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7)

2-1.辦理孝親家庭月暨母親節系列活動(共八項),為期一個月,逐週為孝親家庭月升溫,並強化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1)孝親家庭月暨母親節系列活動實施計畫

(2)活動一、滿滿溫情「卡」愛您

(3)活動二、幸福學報「孝親感恩」短語及圖畫徵件

(4)活動三、「守護心憶,共創關懷」失智友善社區宣講暨繪畫比賽

(5)活動四、埔小有情,創愛傳世,再造溫馨家園

(6)活動五:我是貼心小幫手

(7)活動六、相片傳情,感恩有您

(8)活動七、我的超人守護者

(9)活動八、親職教育講座


2-2.學校志工團隊歷久不衰,是本校親師合作的表率

(1)學校志工為學生的家長(爸爸、媽媽、阿公、阿嬤...等),展現本校師親之間有良善的交流,家長才願意一直留在學校擔任志工,並熱衷參加各項活動

(2)學校志工在學校周邊為本校的每一家庭成員築起一道交通安全網,讓本校家長及學生能安心上放學


2-3.學校各項學生團隊皆成立家長後援會,不僅提升團隊向心力,更增進師親生情感

(1)各學生團隊家長後援會參與各項活動及支援

(2)各學生團隊家長後援會line群組親師情感對話


2-4.各重要節慶融入家庭教育辦理活動或宣導

(1)母親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活動

(2)祖父母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活動


(3)教師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活動

(4)萬聖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活動

(5)聖誕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活動

(6)農曆春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宣導

(7)兒童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宣導

(8)清明節融入家庭教育辦理宣導



2-5.各重要議題結合家庭教育辦理活動

(1)生命教育-《科學少女》影片觀賞活動

(2)生命教育-《BIG》電影觀賞活動

(3)生命教育-《台灣超人》紀錄片觀賞活動

(4)生命教育-《寵一而終》埔里地區寵物棄養降低方案

(5)防災教育-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演練

(6)防災教育-複合式防災演練

(7)品德教育-榮譽制度(榮譽卡活動)


2-6.學輔人員參加性平相關議題之親職及家庭教育,增進專業能力

(1)性別平等親職講座

(2)學生懷孕防治研習

(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含兒少性剝削)防治-特殊生融合教育納入性別平等教育研習

7

總分


95
承辦人:卓志和          單位主管:卓志和          校長鐘森雄

(註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9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3085號函: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註二)
依據家庭教育法實施細則第2條家庭教育之範圍如下: 
一、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應盡職責與教養子女或被監護人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二、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或被監護人對父母或監護人應盡義務與應享權益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三、性別教育:指增進家人有關性別生理、情感、認知與社會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四、婚姻教育:指增進婚前與婚後關係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五、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對家人關係維繫與家庭生活管理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六、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與關懷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七、資源管理教育:指增進個人、家庭、社會之資源運用與管理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八、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

(註三)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如下:
(一)新生兒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辦理小學新生註冊、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及出生登記者。
(二)經濟、身心、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政主管機關評估,認有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者。
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前點優先對象之個別需求,就下列家庭教育服務措施,訂定家庭教育實施計畫推動之:
(一)電話諮詢、面談、個案輔導、家庭訪視或其他個別服務。
(二)演講、座談、影片討論、讀書會、成長團體或其他團體服務。
(三)遠距教學、數位學習或其他利用資訊科技所提供之服務。